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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沅县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参互率达99%

来源:镇沅工会 时间:2015/12/16 点击:26508

镇沅县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互工作于近日正式结束,活动周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镇沅县共有129个单位,8558人参加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,占单位总人数的97%,在职职工参互率达99%。

云南省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于2015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,镇沅县总工会通过扎实的举措,紧密部署,迅速落实,确保了活动如期顺利开展,圆满完成目标任务。

一是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知晓率。对参互对象、互助金额,特别是对最新修订实施的“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500元至1万元(含1万元)的部分补助30%,超过1万元(不含1万元)至10万元(含10万元)的部分补助70%,超过10万元(不含10万元)至20万元(含20万元)的部分补助100%”的补助标准等职工最为关心、直接的问题,通过下发通知、印发宣传单等方式进行了再宣传、再告知。

二是强化业务培训,简化参互手续。在选派县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业务员到省总培训的基础上,对各基层工会主席或专干进行业务培训。同时,对续互、新增、转入、转出等的缴费,只需进行网上操作、转账存入县总工会制定专用账户,上传银行进账单即可,规范并简化了手续,避免了基层工会来回跑。

三是提升服务质量,激发职工积极性。对医疗互助金办理流程进程进行阳光公示、电话预约查询、委托办理等服务,住院职工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卡号、住院发票等即可由基层工会代办,补助金进账后实行银行和县总工会短信双重提醒。变职工群众跑为网络跑,在确保公开、公正的同时,使职工感到顺心、暖心,极大地激发了职工参互的积极性。

据悉, 2015年,截止11月底,镇沅共办理职工医疗互助1305人,补贴金额71.8万元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成为镇沅工会更好地服务职工,努力建设服务型工会,使职工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,再得到互助活动给予的补助,缓解职工医疗费用压力,构筑职工抵御疾病风险、提高健康水平的又一道防线。(镇沅县总工会 李凌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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